1、职工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如何合并为一个账户?
姓名身份证号一致的情况下,职工存在多个账户,可以直接办理账户合并,本人拿着身份证原件到任意公积金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或者账户所在的单位经办人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职工身份证原件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2.已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哪些单位信息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进行变更?
(1)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法定代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电子邮箱、单位性质、单位隶属关系、单位所属行业、单位设立日期等;但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能变更。
(2)单位账户信息,包括:资金来源、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单位缴存比例(除办理跨年业务外一个公积金年度内通过网上业务系统只能变更一次)。
(3)变更、添加或删除单位经办人。
(4)委托收款信息,包括:付款单位名称、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名称、付款单位银行账号、付款银行联行号、委托收款日。
已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如在住房公积金系统中未登记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不能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单位信息变更。
3.单位名称错误或变更,如何进行更改?
有两种方式可以变更单位名称:
【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页面右侧“单位网上业务平台”,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可选择“口令”或“证书”两种方式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业务。登录成功后,按以下步骤办理:
联名卡
对账簿
公积金联名卡
缴存上限
缴存基数
缴纳基数
缴存基数
缴存上下限
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