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提取还贷条件是什么?哪些人可以办理提取的?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提取还贷申请

一、适用范围:
本市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取本人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含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本市公积金贷款业务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银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及商业性个人购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
二、服务条件:
1、借款人通过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组合贷款或公积金合作银行的商业贷款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还贷;
2、提取还贷人员(以下简称冲还人)为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自愿缴存者,公积金账户唯一且不存在被冻结、查封等法定或根据市公积金中心法定限制提取的情形;
3、借款人及配偶、参还人在本市无生效中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未结清的公积金债务和未终止的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但所申请提取归还的该笔公积金贷款除外;
4、拟申请提取还贷的贷款已正常还款一期,且尚未结清;
5、同时申请提取归还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两笔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同一套住房;
6、提取还贷时,优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基数标准
基数标准
缴存上限
缴存基数
缴存上下限
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上调
贷款额度
缴存基数
贵安新区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