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服务方式:
线下:
1、2020年8月1日前受理的贷款:
纯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的办理场所为原贷款放款银行网点;
商业贷款的办理场所为原贷款银行指定的网点。
2、2020年8月1日后受理的贷款:
纯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的办理场所为原贷款受理网点;
商业贷款的办理场所为原贷款银行指定的网点。
3、办理流程:
贷款正常还款一期后提出申请——签署《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
线上:
“随申办-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受理(冲还贷受理)”(暂仅支持本市纯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上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组合贷款及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人申请)
办理流程:贷款正常还款一期后借款人通过“随申办”提出申请——所有冲还人在申请当日登录本人“随申办-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参还人确认”完成确认
五、到场人员:
借款人、提取还贷人。如有不能到场的另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公证书中应相关委托事项)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六、办理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七、注意事项:
1、发现下列情形,公积金中心有权单方面终止提取还贷人的提取还贷委托:
(1)提取还贷人公积金账户被法院冻结;
(2)提取还贷人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提取还贷申请的;
(3)提取还贷人出现其他被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有权部门限制提取的情形。
2、所有冲还人需在申请当日登录本人“随申办”完成确认,否则该业务将自动失效。
基数标准
基数标准
缴存上限
缴存基数
缴存上下限
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上调
贷款额度
缴存基数
贵安新区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