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提取换代变更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提取的方法有哪些?(2)

2024-05-07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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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服务方式:

  线下:

  原提取还贷委托受理网点。

  办理流程:

  向受理网点提出变更申请——签署《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变更委托书》

  线上

  提取还贷方式变更: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随申办-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方式变更(冲还贷方式变更)”。

  参还人变更:“随申办-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参还人变更(冲还贷参还人变更)”。

  办理流程:借款人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随申办”提出申请——所有冲还人在申请当日登录本人上海住房公积金网/“随申办-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变更参还人确认”完成确认

  五、到场人员

  借款人、(原)所有参加提取还贷人员。因离婚不再具有提取还贷资格的,可由离婚当事人一方向受托机构申请办理减少参还人业务。

  如有不能到场的另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公证书中应确定相关委托事项)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六、办理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七、注意事项:

  1、委托提取归还的公积金贷款发生以下变更业务的,市公积金中心有权提前终止或变更提取还贷委托,但已进入当月提取还贷批次的扣款将继续进行:

  (1)2020年8月1日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变更业务生效后,原借款人签订的委托书可由市公积金中心自动终止,变更后的新借款人可以向受托机构重新申请办理提取还贷委托;

  (2)2020年8月1日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减少共同借款人业务生效后,该共同借款人的提取还贷委托可由市公积金中心自动终止,委托书中其他冲还人的委托将继续执行;

  (3)2020年8月1日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因借款人配偶(非共同借款人)与借款人离婚申请变更贷款存续期间婚姻关系的,变更生效后,借款人原配偶的提取还贷委托可由市公积金中心自动终止,委托书中其他冲还人的委托将继续执行。

  2、所有冲还人需在申请当日登录本人上海住房公积金网/“随申办”完成确认,否则该业务将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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