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二: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可贷额度+共同借款人可贷额度
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公积金可贷额度=本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近6个月正常缴存平均数)×12个月×贷款年限×60%×本人连续缴存时间系数
半年≤缴存时间≤1年,缴存时间系数为0.3;1年<缴存时间≤3年, 缴存时间系数为0.4;3年<缴存时间≤5年,缴存时间系数为0.6;5年<缴存时间≤7年,缴存时间系数为0.8;缴存时间>7年,缴存时间系数为1。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可按上面两种公式分别试算,按最高额确定可贷款额度。每一笔贷款的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只能选择同一种计算公式。
借款人家庭按以上两种计算公式计算的可贷款额度不足10万元的,可贷款额度按10万元确定。
③不高于所购房产总价款法定的比例
即,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
购房总价款:
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再交易自住住房(存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
最低首付比例:
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
济南公积金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最长不超过按主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计算。再交易自住住房(存量房)房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50年。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期限应与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致。
贷款额度利率
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
基数标准
缴存上限
荆州商转公
常州房贷贷款
佛山公积金贷
基数标准
灵活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