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灵活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2024年灵活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认定是多少?如何缴纳的?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认定,但不得超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20%。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以下公式计算:月缴存额一月缴存基数x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自愿缴存协议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第十一条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
第十二条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其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国法定利率计息。
第七条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尚未销户,符合本方法条件的,可申请办理自愿缴存,同时将已有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余额转移合并至自愿缴存账户管理。
第八条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及余额转移合并至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
第九条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后,自销户之日起满12个月后方可再次办理自愿缴存。
第五条每个灵活就业人员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纳入管理中心开设的集中托管账户统一管理,与管理中心签订《泉州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托收协议书》,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并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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