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如果信用主体对信用评级有异议怎么办?
信用主体对公积金中心信用等级评定有异议的,可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申诉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诉人名称、地址。
2.认定部门名称。
3.申诉请求。
4.主要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出申诉时间。
6.法律法规法定的其他材料。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收到申诉后 5 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需要其他单位协助核查信息的,可延长至7个工作日进行核查并处理。通过核实发现审定失信行为存在错误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
(四)信用主体主动改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申请修复信用吗?
信用主体主动改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申请修复信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申请信用修复应包括以下内容:
1.信用修复申请。
2.单位的主要登记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电话、地址等。
3.已履行住房公积金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
4.信用修复承诺。
5.法律法规法定的其他材料。
经审看查询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信用修复确定,并将修复记录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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