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公积金新规2024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怎么办理的?申请条件及材料有哪些?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为满足广大缴存职工对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需求,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减少购房职工贷款利息支出,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工作实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规调整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作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也就是本人和配偶),应满足以下2个条件:
(1)至少一方在公积金中心连续6个月(含)以上由单位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必须符合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要求。
2.使用商业贷款购买的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位于赤峰市行区域内;
(2)用途为自住住宅;
(3)除原商贷银行外,该房屋无其他抵押权人,且该房屋产权明晰、无产权纠纷,不存在被法院查封或被其他相关方法限制等影响抵押权设立的情形。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准备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住房商业贷款,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时原商贷需为未结清状态;
(2)借款申请人必须满足原商贷银行提前结清贷款条件,且原商贷银行同意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3)原商贷在征信上不存在连续3个月及以上或累计6个月及以上逾期记录。
(三)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的住房是否有时间限制?
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没有购房时间限制。
(四)办理“商转公”需要提供哪些申请材料?
凡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由原商业银行核实盖章的《商转公贷款确认书》原件。
2.借款人(含配偶)与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3.身份证(兵官证)、户口本、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借款人夫妻双方一寸照片。
4.借款人及配偶的《人民银行征信报告》。
5.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通过“亮码可办”提供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借款人配偶未缴交住房公积金但有工资收入的,提供近 3 个月工资卡的银行流水明细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查询其由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保险工资基数。(工资超过个税起征点的,需提供个人所得税 3 个月的税票明细。)
商转公
基数调整
成都缴存基数
缴存上限
基数标准
缴存比例
基数比例
缴存比例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