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看看鄂州第二套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业务办理条件及额度

2024-06-20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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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看看-鄂州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商品房)提取公积金业务办理条件、提取额度是多少?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提取条件

  1.职工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长江中游城市群、户籍地、工作地第二套自住住房(商品房);

  2.与上次提取(非销户类提取)时间需间隔十二个月;

  3.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提取额度为账户余额保留100元以上(百元位取整);

  4.公积金未欠缴1个月及以上;

  5.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法院冻结;

  7.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8.未被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纳入黑名单;

  9.配偶在婚前购买自住房的,职工本人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0.职工与他人(非配偶、非直系亲属)共有产权住房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1.直系亲属间的住房产权交易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核验要件

  1.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2.购房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法定比例的不动产增值税发票;

  3. 提取人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和一类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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