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比例下限为5%,同一缴存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与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且只能有一个缴存比例。单位可以在该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原则上一年可调整一次。
三、月缴存额
(一)上限标准。2024年缴存上限标准由上年的5896元调整为5968元。测算方法:24864×12%=2984元(四舍五入),单位和个人承担叠加计算为2984×2= 5968元。
(二)下限标准。由于未公布新的工资标准,2024年缴存下限标准不作调整。芗城区、龙文区2024年最低月缴存下限按上年标准196元;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东山县、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漳州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2024年最低月缴存下限标准按上年标准182元。测算方法:1960×5%=98元、1810×5%=91元(四舍五入),单位和个人承担叠加计算为98×2= 196元、91×2=182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2024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于7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办理。各缴存单位应在法定的集中时间内办理年度调整手续。
缴存基数
月供还款
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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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比例
利率额度
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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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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