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上一年度调整时间及缴存基数 2023年度(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缴存基数
上限:38082元
下限:2300元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300元),不高于广州市相关部门公布的2022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8082元。
缴存比例
最低:不低于5%。
最高:不高于12%。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国相关法定,不低于5%,不高于1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取整数值)。
各缴存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在法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并按时、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完成后,本缴存年度内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原则上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