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首付款金额的法定
1. 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法规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法规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存在严重逾期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将视具体情况相应提高最低首付款比例或拒贷。
3. 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交易价格。
三、如何认定是首套房法规还是第二套房法规?
(一)住房套数的认定,以借款申请人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在成都市区域内的住房套数为依据。
(二)无住房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法规;有一套住房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法规。
四、公积金贷款期限是如何法定的?
(一)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最短为 1 年,最长为30 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 5年。
(二)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
(三)申请再交易房贷款的,贷款期限不能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五、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法规的,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是2.6%和3.1%。
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法规的,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是3.025%和3.575%。
六、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贷款期限为 1 年的公积金贷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贷款期限在 1 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自行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
七、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吗?
可以。在还款期间,借款人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公积金贷款。若部分提前还款,没有还款次数的限制,单次还本金额应为 5000元的整数倍。
八、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情形有哪些?
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已达到两次及以上的、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被纳入失信被动执行人名单的、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承诺等情形的、被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登记的、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或所购新建住房的楼盘未与成都公积金中心建立项目合作关系的,或所购再交易房买卖双方存在利害关系、再交易房存在楼龄超过30年等不宜处置情形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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