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法规法定
(一)职工月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的月平均工资,基数核定后的一个缴存年度内(本次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保持不变,一年一调。
(二)工资总额构成应按相关部门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的口径计算。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奖金、补贴等。非本单位发放的奖金、绩效、补贴等不计入工资总额。
(三)各单位不得以职工退休、调动、离职、死亡为由,为其补缴封存后未平摊入缴存基数的奖金、津贴、绩效等。
(四)缴存单位应及时为退休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缴存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另有法定的除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标准
1、上限标准
南平市有关部门2024年6月公布2023年南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0972元。按照我市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测算,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2743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458元(单位和个人均为:22743元×12%,计算结果保留至元位,元以下四舍五入,即单位和个人各为2729元)。
2、下限标准
省有部门暂未公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度缴存下限标准不进行调整,按福建省有部门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告执行,即建阳区、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单位及职工的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81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82元(单位和个人均为:1810元×5%,计算结果保留至元位,元以下四舍五入,即单位和个人各为91元);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66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66元(单位和个人均为:1660元×5%,计算结果保留至元位,元以下四舍五入,即单位和个人各为83元)。
三、办理时间
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工作统一于7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办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1.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职工上一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即按(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
2.职工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应按有关部门关于认真执行的通告执行。工资组成。月平均工资应按国相关部门法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即职工工资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缴存比例
四川凉山利率
漳州缴存基数
宁德缴存基数
莆田缴存基数
宣城缴存基数
缴存上限
浙江金华利率
池州缴存基数
基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