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林芝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各单位应当按照林芝相关部门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当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符合的法规权益。
自本年度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本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工资性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本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工资性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9305元,最低不低于2100元。
基数调整后缴存时间什么时候开始?
各缴存单位应在办理2024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后,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之间,进行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逾期调整,应当从7月份开始补缴。
本年度林芝公积金年度调整要求
林芝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业务办理时间为今年7月1日起到截止时间,各单位办理调整前请认真阅读调整要求。
调整要求:
1.各缴存单位均应在今年7月1日至截止时间期间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手续(今年7月及之后开设单位账户的除外),未及时完成调整的,应当继续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2.今年12月1日(含)后,仍未办理年度缴存调整的单位,须先办理年度缴存调整,再办理汇、补缴业务。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时,须提交书面申请及调整材料,预约后到林芝管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3.缴存单位已办理年度缴存调整,但因业务差错等原因需纠错调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预约后到林芝管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4.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免缴等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缴存单位须严格执行缴存基数和比例的上、下限法定,不得通过违规补缴等方式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及缴存额时,应切确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确保职工符合的法规权益。
以上是关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大家的。可以继续关注本社保网网站的,更多精彩等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