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了解江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如何确定的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计算公式为: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个人月缴存额=29362*12(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3523*12(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调整方式
1.互联网渠道办理
开通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功能的单位,单位专管员可以直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办理本单位职工缴存基数、比例调整。
2.柜面办理
单位应当填报《江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年度调整申请书》(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和《江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并制作《江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电子版,通过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分理处/管理部前台柜面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