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贷系数
缴存人每笔缴存资金的存贷系数根据资金存储时间按月设定,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流动性状况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
贷款额度
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每笔缴存资金存储时间对应的存贷系数分段综合计算可贷额度,并结合其收入情况、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贷款期限、贷款额占房屋总价款的比例、购买住房价格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流动性状况和市场房价水平进行测算并报成都公积金管委会确定。
共同借款人为单位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度各按其规则合并计算。
成都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1、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
2、符合贷款条件的单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组合贷款
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能全部满足其贷款需求时,可同时向试点合作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组合贷款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设定同一抵押物;组合贷款的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原则上保持一致。处置抵押物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各自的债权比例受偿。
互认互贷(2024年3月1日起)
符合的法定条件的异地灵活就业缴存人,购买成都市行区域内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异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了公积金并来成都购房的,满足成都公积金中心贷款条件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例:小张是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1月在重庆公积金中心参加试点并完成缴款,2024年1月到成都购房,按照成都试点贷款管理法定,小张缴存的第一笔灵活缴存资金存储已满1年,在同时满足按法定比例支付首付款、无公积金贷款余额、个人征信良好等条件下,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
灵活贷款
个人公积金提
按月提取
离职提取
外籍职工
死亡提取
出国定居提取
丧失劳动力提
纳入低保提取
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