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1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1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以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的方式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余额还贷
缴存人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应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其申请贷款时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存储资金,只能用于按月直冲还贷,不足部分自行补足。
贷款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采取抵押、质押、保证三种方式,具体的担保方式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确定。
贷款结算
共同借款人分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单位缴存的,其贷款发放、回收按各自渠道进行结算。
贷款违规约定
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成都公积金中心及试点合作银行应按合同约定追究借款人违规约定责任,其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按法定上报。
灵活贷款
个人公积金提
按月提取
离职提取
外籍职工
死亡提取
出国定居提取
丧失劳动力提
纳入低保提取
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