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最新标准!2024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31619元
2024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执行标准出炉。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2024年住房公积金少缴的单位,可进行补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按照缴存管理法规法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我国有关部门统计关于工资总额构成法定或本市工资总额构成法定核定)。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昆明市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2023年昆明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26476元,月平均工资为10539.67元。因此,2024年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为31619.0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按照缴存管理法规法定,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人社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告,2024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为:一类区1990元,适用于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和安宁市、嵩明县;二类区1840元,适用于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及东川区;三类区1690元,适用于其他各县(磨憨镇)。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自行选择,比例不应高于12%且不应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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