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封存专户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
一、申请范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性别”和“出生年月”信息有误且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
二、办理场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三、办理要件:
1.本人原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确认账户为本人的相关证明,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正确的姓名和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等事项;
2.本人身份材料原件(申请人为中国大陆公民,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非中国大陆公民,应提供护照或居住证或通行证等其他有效身份材料代替);
3.委托办理的,受托人应当是委托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受托人需提供身份材料原件(受托人为中国大陆公民,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非中国大陆公民,应提供护照或居住证或通行证等其他有效身份材料代替)和户口簿或结婚证、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的原件。
四、办理流程: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