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为全力保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刚需,支持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经第四届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审议通过,自2022年4月6日起,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已婚缴存职工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单身缴存职工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缴存职工家庭在兰州市限购区域(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含高新区、经济区,不包括九州开发区、高新区榆中园区)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70%;在兰州市非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80%。
兰州市户籍的缴存职工家庭在兰州市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50%;兰州市户籍及非兰州市户籍的缴存职工家庭在兰州市非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