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职工在上海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符合房地产的条件;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已支付不低于一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4】 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5】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6】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7】 必须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住房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材料、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其他材料;贷款用途为购房的,所购买的房屋必须为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8】 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已经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和购买第二套费改善型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同样也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上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1】 购买首套住房的,若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若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 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若为普通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若为非普通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以上为上海市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和需要支付的首付款比例要求,上海市职工可以按照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规则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