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指南2022(2)

2022-09-2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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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额度、期限:

  一、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0万元。每笔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由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住房价值、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法规进行测算,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实际情况后,取最低值确定(向下取整为1000元的整数倍)。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参照《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公积金贷款有关的通告》(南金管规〔2020〕2号)执行。在南宁公积金中心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的,参照《关于《南宁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的通告》(南金管规〔2020〕4号)中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使用公积金贷款按照相关法规办理。

  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

  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在上述公式中分别独立计算其贷款额度后再合并加总。缴存时间系数按借款申请人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时间确定: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6个月和23个月时,缴存时间系数为0.8;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24个月和35个月时,缴存时间系数为1;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36个月和59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2;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为60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5。(非本中心职工根据提供的缴存明细认定)

  风险防控系数根据申请贷款时南宁公积金中心的资金运用率(指南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余额占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确定:资金运用率不超过8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1;资金运用率超过85%但不超过90%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9;资金运用率超过90%但不超过9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8;资金运用率超过9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7。

  二、借款申请人应充分了解南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使用,避免因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而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

  三、贷款期限最短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借款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以上的,贷款期限可以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年至5年。符合贷款条件的非夫妻关系的两人或以上的借款申请人,按期限较短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所购住房房龄不能超过30年。自住住房的房龄以工程竣工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竣工时间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原始档显示的登记时间为依据。贷款抵押物的已使用年限加上贷款期限应低于抵押物所坐落土地的使用年限。

  贷款首付比例、还款比例:

  一、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2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30%。

  二、申请纯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月收入扣除月还款额后,仍超过基本生活费标准的,月还款额与月收入的占比上限最高可按60%计算;如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月还款额占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比例上限最高仍按50%计算。贷款月还款额是指个人征信系统显示的各类负债(包含但不限于商业贷款、信用贷款、贷记卡或准贷记卡大额透支、担保等)月还款额和申请的当笔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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