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贷款优化新规首付比例及最长年限调整后是多少?
优化调整北京地区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及最长年限新规,具体是怎么调整的?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新规:
加大购房信贷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居民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自本通告发起之日起,个人住房贷款法规执行以下法定:
(一)降低首付款比例。对于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所购住房位于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所购住房位于城六区以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例如:申请人购买商品房总价为300万元的首套住房,按原法规,如购买的房屋符合首套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5%,申请人需最少支付首付款105万元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此次法规调整后,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下降至30%,在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人满足最低首付款90万元,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为申请人节省首付开销15万元。
(二)个人住房贷款年限最长30年。
贷款年限最长由25年调整为30年。此次法规调整后,在其他贷款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贷款时要求的月缴存额及还款时的月还款额均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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