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调整桂林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新规是怎么样?具体是怎么样?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我市恢复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并调整相关新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法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根据相关资料,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桂林市辖区内购买房屋,购房时间在文书公布后(商品房以合同备案时间认定、二手房以获得不动产权证书时间认定),符合桂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法规的其他法定,即可办理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连续三个月达到或超过90%后,将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此外,异地贷款的条件认定、审批要件应与我市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法定一致,异地贷款的房屋套数认定、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等按照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法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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