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人好消息 沈阳公积金贷款新规 放宽“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2)

2024-04-08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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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除申请商转公的1笔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以外,不得有其他住房贷款,且该笔商贷已偿还3年(含)以上,近2年内无逾期还款记录。

  5.原商贷所购房屋用途为自住住宅,并且位于沈阳市区域内。沈阳公积金中心所辖铁路分中心、电力分中心缴存职工在其工作所在地购买的自住住宅,也可办理商转公贷款。

  6.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除原商贷银行外,该房屋无其他抵押权人。

  7.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我国和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会法定的其他条件。

  放宽“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新规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二是增加2家“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合作银行。在原有8家“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合作银行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招商银行、中信银行2家股份制银行为合作银行。“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合作银行已扩展至10家,分别是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盛京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职工,可以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上提前预约,凭预约号到相应管理部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以上关于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内容的数据来自网络的,社保网小编整理的,仅供参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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