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带押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买方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单身填写单身声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登记证明)。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人民银行详细版、1个月内)、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1个月内)、借款人 I类银行卡。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湖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待贷款申请人办理到位后配合提供、完成信息补录)。
卖方提供:原公积金借款人(卖方及其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单身填写单身声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卖方所有权人 I类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