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东莞贷款买房是怎么法定的?购房贷款要求是什?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外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贷款要求和东莞市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贷款法定。

外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贷款要求
申请人或配偶任意一方须符合户籍在东莞(以常住人口登记卡的登记部门为准)的要求。
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同意暂停提取公积金承诺书》。
属于异地缴存职工贷款购买首套、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我市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贷款
本市职工前往异地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咨询购房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详细的贷款法规。同时缴存职工可以通过“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业务柜台等渠道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出具流程
办理条件
(1)此业务可本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代办。配偶代办的,需提供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非配偶代办的,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
(2)职工本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证件一致。
所需材料
(1)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原件。(配偶代办的须提供)
(3)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原件(委托非配偶代办的须提供)。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①“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
②“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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