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部分)
一、落地个人住房信贷新规。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及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均调整为15%。全面落地中国人行关于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新规下限的法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二、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商品房的,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自2024年5月1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 2.775%和3.325%;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贷”标准,对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不再记入公积金贷款次数。扩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范围,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可同时申请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
三、大力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有关部门在出具住房套数认定证明时可给予核减1套家庭住房套数,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购买的第二套、第三套住房分别执行首套、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及利率新规。
四、保人才安居。加强人才住房保工作,落地好关于加强新的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若干法规(试)》(。我市企业,市属学校、医院、科研院所,通过人才引进的世界排名前200名一流大学(不含境内)和国内“双一流”高校(学科)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以及其他普通高校(学科)博士研究生,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5年的,5年内在我市购买住房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5万元和14万元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