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郑州市新交易存量住房组合贷款业务怎么办理?存量住房公积金与商业个人贷款条件是什么?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2024郑州市新交易存量住房组合贷款业务
一、存量住房组合贷款
存量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就发生交易的同一套存量住房(二手住房)分别向购房人发放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存量住房组合贷款”)。
二、申请条件和资料
申请存量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同意以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作为共同抵押权人,将所购住房设定抵押,为贷款提供担保。申请资料分别按照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要求提供。
三、业务办理流程
存量住房所在区域设有交易资金监管平台的,应按照郑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法规要求监管交易资金,按照下列流程办理存量住房组合贷款业务:
(一)向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出具《(存量住房)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审批表》;
(二)买卖双方签订存量住房买卖合同和存量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监管部门出具首付款监管凭证;
(三)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分别审批、发放贷款,向监管账户转入贷款资金;
(四)买卖双方根据交易资金监管部门通告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五)商业银行依据买方不动产权证书牵头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六)交易资金监管部门依据房屋抵押登记证明,向卖方结算交易资金(含带押过户时卖方的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