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商转公开通了 2024承德办理商转公的贷款新规介绍(2)

2024-10-31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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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办理方式及流程

  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先还后贷”或“以贷还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以贷还贷” 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需选择与原商贷银行相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办理流程如下:

  (一)先还后贷方式

  1.线下预审。借款申请人持预审资料到辖区管理部进行预审。管理部对借款申请人商转公贷款资格进行审核,符合商转公贷款资格的,出具《商转公贷款预审意见书》。

  2.受理、审批及合同签订。借款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商转公贷款预约申请,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到辖区管理部办理贷款手续。

  3.原商贷结清及解除抵押登记。贷款审批通过后,管理部告知借款申请人自筹资金清偿商业银行贷款。借款申请人应当在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30日内完成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及解除原抵押房屋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逾期未结清原商业贷款及解除原抵押房屋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的,视同借款申请人自动放弃办理此次商转公贷款业务。

  4.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将商业银行贷款结清证明交到管理部,管理部对原商业贷款结清证明、已解除抵押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核实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借款人向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交管理部收押。

  5.贷款发放。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开立的一类银行卡账户。

  (二)以贷还贷方式

  1.线下预审。借款申请人持预审资料到辖区管理部进行预审。管理部对借款申请人商转公贷款资格进行审核,符合商转公贷款资格的,出具《商转公贷款预审意见书》。原商业贷款银行收到《商转公贷款预审意见书》后,同意按照“以贷还贷”方式置换公积金贷款的,出具《商转公贷款同意书》。

  2.受理、审批及合同签订。公积金管理部收到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商转公贷款同意书》后,告知借款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商转公贷款预约申请,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到辖区管理部办理贷款手续。

  3.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办理。贷款审批通过后,原商业贷款银行接到公积金管理部《商转公贷款审批意见书》后,管理部告知借款人、原商业贷款银行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不动产登记中心认可的顺位抵押相关资料(以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为 准)。辖区管理部负责将第二顺位抵押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和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收押。

  4.原商贷结清及公积金贷款发放。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原商业贷款银行的放款告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发放至原商业贷款银行指定账户。公积金贷款发放当日,将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的差额部分和公积金贷款资金一并结清原商业贷款。

  5.抵押权落地。原商业贷款银行结清贷款后,向公积金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和解除抵押登记相关材料,公积金借款人配合原商业贷款银行办结商业贷款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抵押权顺位相应向前,由第二位升为首位抵押权。

  六、贷款资料

  (一)线下预审所需资料

  1.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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