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4月17日起执行调整贷款新规,原文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购买首套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双方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 ,单方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
(二)购买二套住房,双方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方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二、加大刚需住房需求支持力度
购买首套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受账户余额倍数和缴存时间系数限制。
三、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调整房屋套数查询范围
房屋套数的查询以购房地房产管理部门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取消对其他地区房产管理部门的信息查询。
(二)取消贷款次数限制
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次数不再作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条件。符合条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均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二套房贷款利率执行。
(三)禁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符合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夫妻双方提取总额每月800元提高至1200元,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一年的房屋租赁费用,每次申请须间隔12个月以上。
房山利率
贷款额度
衡水贷款额度
月供还款
贷款首付
廊坊贷款额度
克州利率
贷款额度
承德商转公
沧州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