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全国新发放房贷的平均利率是多少呢?
根据央行今日公布的最新数据,今年第三季度,全国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33%。
3.33%对应的加点幅度=3.33%-3.85%(第三季度的LPR),即-52BP。
也就是说,申请基准值=LPR-52BP+30BP,即LPR-22BP。
总结为一句话,不管你的房贷利率是多少,只要加点幅度大于-22BP的,都可以向银行申请,将利率调整为LPR-22BP。(但不能低于所在城市利率下限)
根据这一标准,11月主动需要申请调整加点值的,主要是部分固定利率及部分北京、上海、深圳的客户。
今年第四季度,昆明的存量贷款客户,基本不能申请调整加点值。
因为10月31日前,银行已将大家的房贷利率,统一降成LPR-30BP,比LPR-22BP更低,所以不涉及再调整,也无需再向银行申请。
如果还有利率3.9%的客户,也无需去申请加点值,如果想尽快享受更低的利率,唯一的方法是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
情况说明 | 第一步(10月25日-31日) | 第二步(重定价后) | |
此前执行利率高于LPR-30BP | 目前执行LPR为4.2% | 调整为3.9% |
调整为3.3% (最新LPP-30bp,LPR保持3.6%不变的情况下) |
目前执行LPR为3.95% | 调整为3.65% | ||
目前执行LPR为3.85% | 调整为3.55% | ||
目前执行LPR为3.6% | 调整为3.3% | ||
此前执行利率低于LPR-30BP | 不参与本次调整 |
备注:央行法定,11月1日后可找银行协商,修改重定价周期以及加点幅度(不低于所在城市下限)。可通过新签合同置换存址贷款,具体以各银行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LPR-22BP这个基准值,只是暂时的。
因为基准值,是根据上一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的平均利率来确定的。
央行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末,都会公布上一季度全国新发放的房贷利率水平。
待明年1月末,基准值就会根据今年第四季度的房贷利率水平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