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装配式住宅(省标及以上)。
(二)本市认定的特色人才。
(三)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已连续满5年未提取公积金(且累计汇缴满60个月)。
(四)购买绿色建筑住宅。
(五)多孩家庭购买首套住房。
装配式住宅、特色人才依照本市相关实施方法及配套细则进行认定。
当前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 1-5年(含)2.35%
· 5年以上2.85%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 1-5年(含)2.775%
· 5年以上3.325%
注:2024年5月18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已受理未发放),按照新利率执行。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按揭合同约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对于住房套数的认定如下:
1、在东莞不动产登记无住房,同时在全国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法规办理。
2、对第二套住房或在全国已使用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记录的,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法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3、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全国已使用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予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些法定适用于东莞市内的公积金贷款,具体细节可以咨询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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