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地级市的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24%,具体标准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只有最低限制,对于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1、5、6条属于部分提取;第2、3、4、7条属于销户提取。
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注: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商丘公积金缴
太原公积金缴
公积金调整基
公积金缴存基
西安公积金缴
陕西公积金
调整比例最低
公积金缴存
广州基数上限
广州公积金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