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可申请从本人和配偶账户余额中累计提取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的工程决算费用总额。
4、非住房消费提取的
(1)离休、退休的;
(2)出国、出境定居的;
(3)纳入“专户”管理的;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以上5类非住房消费提取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全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6)因患重大疾病、遭遇重大灾难或交通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申请提取本人、配偶、子女账户余额中最多不超过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或处理灾难事故所需费用。
商丘公积金缴
太原公积金缴
公积金调整基
公积金缴存基
西安公积金缴
陕西公积金
调整比例最低
公积金缴存
广州基数上限
广州公积金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