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

2021-12-02 11:48
举报

  11月30日,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吉林省关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中[2021]69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进行了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下限由1780元调整为1880元。

  双阳区、九台区、玉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下限由1480元调整为1540元。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之下一个调整日期。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