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吉林省关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中[2021]69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进行了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下限由1780元调整为1880元。
双阳区、九台区、玉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下限由1480元调整为1540元。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之下一个调整日期。
北京市202
调整缴存基数
义县公积金缴
黑山县公积金
北镇市公积金
凌海市公积金
高新区公积金
开发区公积金
太和区公积金
凌河区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