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
1、机关、事业单位和其职工按照各11%或者各12%的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其他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5%到12%之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
3、单位与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北京市202
调整缴存基数
义县公积金缴
黑山县公积金
北镇市公积金
凌海市公积金
高新区公积金
开发区公积金
太和区公积金
凌河区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