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缴存职工登录微信“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选择“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点击提交按钮申请电子码。
第二步
提交后显示电子码,电子码申请当天24时自动失效,电子码被查询后即失效。
第三步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员出示电子码。
二、查验方式
受理地公积金中心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录入“电子码”编号,查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相关内容。受理地公积金中心查验后,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自动生成相关查验记录,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看,无需发送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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