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好消息 长春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公积金了,那缴费按月缴存吗?断交了怎么办?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对于现在就业形式,灵活就业作为就业新形态,近年来人员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广大灵活就业人员能否享受公积金也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民生热点。为了帮助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安居稳业,进一步激发新经济主体活力,我市扩大公积金体制覆盖面,围绕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公积金出来了相关法案。
灵活就业人员是否按月缴存,如果断缴了会怎么处理?
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长春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法》及长春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于每月15日前足额将月缴存额存入签约银行卡,由受委托银行代扣代缴至公积金缴存账户中。
如果连续3个月未正常缴存,缴存账户转为封存状态。缴存账户封存后,需启封恢复缴存的,可通过“长春公积金”手机APP自助办理账户启封业务,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自恢复正常缴存当月起重新计算。
如果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从签订当月开始计算)超过6个月仍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账户余额为零的,协议自动解除。自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销户之日起(从注销当月开始计算)满6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重新开立缴存帐户。
哪些人属于灵活就业人员: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机制,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的普惠作用,拟于9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体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广泛运用,就业形态、用工方式等方面发生了较大变化,越来越多人选择从事没有固定用工单位或非全日制劳动的自由职业。据统计,全国灵活就业人员大约有2亿人。这些个体工商户、家服务员、外卖小哥、出租车司机、进城务工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正越来越多地服务社会,促进人们生活更加便利更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