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使用“转账支票”方式缴存
单位经办人可携带转账支票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
3、使用“银行汇款”方式缴存
单位可登录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在汇缴页面点击【缴款】,选中需缴款的清册后点击【下一步】,在“缴款方式”中选择【银行汇款],“中心开户银行”中任意选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收款银行名称,提交后点击【打印缴款通告单]。
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单位开户行网银或柜台向《银行汇款缴款通告单》中显示的银行账号办理汇款,完成缴款。
4、使用“现金”方式缴存
单位可登录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在汇缴页面点击【缴款]按钮,选中需缴款的清册后点击【下一步】,在“缴款方式”中选择【现金缴款],“中心开户银行”中任意选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收款银行名称。
5、使用“现金”方式缴存
单位可登录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在汇缴页面点击【缴款]按钮,选中需缴款的清册后点击【下一步】,在“缴款方式”中选择【现金缴款],“中心开户银行”中任意选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收款银行名称。
缴款方式
基数上限下限
单位缴存基数
北京最低基数
芝罘区公积金
福山区公积金
牟平区公积金
莱山缴存基数
蓬莱区公积金
龙口缴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