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办理渠道
(一)各缴存单位可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二)各缴存单位可通过单位版网厅自行办理。
四、注意事项
(一)各缴存单位应于缴纳2023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
(二)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缴存基数下限的,缴存单位向所属管理部申请降低缴存基数,但不得低于我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提供资料:单位申请、职代会或工会确定、工资报表等,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办理基数调整。
(三)各缴存单位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明细表》,调整人数较多的应同时提供Excel电子表。纸质表格和Excel电子表格可在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站下载。
(四)各缴存单位应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情况及时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
(五)各缴存单位在调整缴存基数时,应对职工个人信息进行核对,如有错误,请及时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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