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缴存比例
(一)我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比例下限为5%,每个单位只能申请一个统一的缴存比例。
(二)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会(或工会、全体职工会)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内部向职工公布后,按法定提交业务材料向区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在5%-12%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核定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六、注意事项
(一)缴存基数核定期限: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各缴存单位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基数调整,并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差额部分在基数调整后做一次性补缴。个别单位因特殊情况未能在限定时间前及时完成本年度基数调整的,应先向区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的。
2023年公积金月缴存额公式:
总计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单位月缴存额=单位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个人月缴存额=个人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以上公积金缴存内容介绍到这里了,请继续关注本网社保网的公积金栏目,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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