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应在上述区间内依规确定。
五、调整时间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于2023年7月至9月完成2023年度(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调整工作,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执行日期区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法定?
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
缴存基数如何计算?
各缴存单位应以2022年度(自然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总额。
月缴存额计算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单位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
单位月缴存额=月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计算);
个人月缴存额=月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计算);
职工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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