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确定。
根据《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法》法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按该职工从上一年7月至本年6月月工资总额的平均数计算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国统计局法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执行;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限额的,按最低限额执行。
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分别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公积金缴费基数计算方法
1. 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的。具体的计算公式为:每月应缴公积金 = 缴存基数 × 单位缴存比例 + 缴存基数 × 职工缴存比例。
2. 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
3.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4. 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是一年调整一次,单位一般都是在每年的7月份进行调整。
这里提醒一下,每个地区的具体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计算公积金缴费基数时,还需参照当地法规法定。
公积金缴存
东营公积金
德州公积金
济南缴存下限
资阳公积金
眉山市公积金
巴中公积金
甘孜州公积金
阿坝公积金
雅安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