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2023年7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按法定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该职工调入后的当月工资或以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规法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并核定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福州市直机(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有关通告要求规范后的福州市2022年工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项目等。
二、2023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一)上下限标准
1.上限标准:2023年度在福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上限为6734元。
2.下限标准:2023年度在福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下限为196元。
(二)月缴存额计算口径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其中,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照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会相关文书法定执行。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法规。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法定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时进行缴存比例的调整。
福建公积金
彭水县公积金
酉阳县公积金
秀山县公积金
一金缴纳比例
巫溪县公积金
巫山县公积金
奉节县公积金
云阳县公积金
忠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