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每年核定一次,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二)缴存基数上下限。根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石公管委〔2019〕2号)文法定,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按照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石家庄市(不含辛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8975元测算,2023年度(2023年7月-2024年6月)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24743元,最低为4948元。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应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应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三、办理渠道
(一)各缴存单位可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二)各缴存单位可通过单位版网厅自行办理。
注意事项
(一)各缴存单位应于缴纳2023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
(二)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缴存基数下限的,缴存单位向所属管理部申请降低缴存基数,但不得低于我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
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怎么定?
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过公积金有限高保低,一般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2*3,下限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保留整数到元,月缴存额保留两位小数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