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陆续公布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告了,娄底市双峰县公积金基数什么时候调整一次?
一般住房公积金调整一般都是一年调整一次的,在每年的7月前后开始调整的,目前2024年娄底市公积金缴存基数缴纳标准参考的是2023-2024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标准的。
公积金是由公司和个人各承担一部分所组成的,两个部分是由基数和比例来计算。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每个月都是需要在固定的时间进行缴存的。公积金调整一般都是一年调整一次的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要按法规法定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利息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依照国有关法定免缴所得税。
根据了解,娄底市的双峰县公积金的最低月缴存基数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计算,最低月缴存限额为155元。
娄底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标准(双峰县缴存参考)
我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的标准
一、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娄底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20275元;不得低于2022年度娄底市最低工资标准,即1550元。
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2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22年度个人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个月的金额。
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娄底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20275元),不得低于2022年度娄底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凡超过三倍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在上下限范围内的据实计算;低于娄底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