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分别为5%,上限分别为12% 。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相同,同一单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相同。
三、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单位和个人部分均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2023年度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4866元,即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均不得超过2433元,最低合计不得低于156元。
娄底市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额度核定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职工本人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个月的金额;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每年根据市人社和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我市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测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限额,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会批准后执行。
2023年度娄底市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同时,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应符合上述法定的上下限范围。
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方法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统计局关于工资综合组成的法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