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内容
(一)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额。2023年度缴存基数上限按29945元执行,下限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4494元执行;如职工实际工资确实低于养老保险基数下限,经所属管理部审核同意后可据实调整,但最低不应低于本市本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
(二)职工月平均工资额计算标准
【职工月平均工资额=职工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
职工年工资总额按照《国统计局关于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的通告》法定的项目计算。
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时,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以“元”为单位,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到元。
(三)缴存比例
2023年度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机事业单位为12%,企业等其它单位原则应在8%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所属管理部审核同意后可适用较低的缴存比例。
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同一单位的全部缴存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2024年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职工本人2024年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单位和个人部分均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