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行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核定
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不高于12%。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合并计算不低于10%、不高于 24%。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职工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两部分构成,月缴存额等于职工缴存基数分别与职工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的乘积之和。
三、缴存额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指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之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其中:职工本人缴存额=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缴存比例(计算结果见分、角进元);职工所在单位缴存额=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单位补贴比例(计算结果见分、角进元)。
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如何办理及流程
中心推行线上业务办理模式,通过网上业务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1、各缴存单位依单位性质不同,规范填写《缴存基数核定表》,未列入缴存基数计算口径的项目不得计入缴存基数;表格内不做增项添加,列入的津补贴项目及其他项均需在备注栏内列明计入明细,填报(或数据导入)完成后报公积金中心审核。
经中心审核通过后,中心生成核定的缴存基数及单位、个人月缴存额,形成回单返回至单位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单位将完成确认后的回单以PDF形式上传至中心,要求所有确定明细表格均需完整上传,缴存基数核定完成,各缴存单位即可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进行缴交。
2、为落地缴存单位填报的责任主体及维护职工符合的法规权益,《缴存基数核定表》需由缴存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确认后生效;同时缴存单位应承诺已确定告知缴存职工本人,并经本人确认后单位需造册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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